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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陈列摆放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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浏览:- 发布日期:2016-08-12 15:01:45【

    商品陈列摆放原则,易见易取、满陈列、先进先出、关联性等。好的商品摆放陈列便于顾客节约时间快速寻找到需要的商品。对超市门店的话是提高商品销售,提升卖场形象,便于对商品的管理。

商品陈列摆放的基本方法,即商品在货架不同位置的分布摆放

1、上段

    即货架最上层,高度在160以上厘米之间,170厘米以上统称为寄仓,一般重复陈列下层商品,用来展示商品,通常陈列和推荐商品,或者有意培养的商品,该商品到一定的时间可移至下一层即黄金段。

2、黄金段

    货架第二层,85~160厘米,顾客最容易看到,手最容易拿到商品陈列摆放位置。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摆放高利润商品,自有品牌商品,独家代理或经销商品。

3、中段

    高度约为50~85厘米之间,此位置一般用来陈列一些低利润商品或为了保证商品的齐全性,以及一些顾客的需要而不得不卖的商品。

4、下段

    货架最下层为下段,高度10~50厘米左右。这个位置通常陈列一些体积较大,重量较重,易碎,毛利较低,但周转相对较快的商品,也可陈列一些消费者认定的品牌商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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